第1301章 初具规模-《最后的三国》
西陵是长江防线的第一道门户,虽然现在永安尚控制在吴国的手中,但却长期遭受到汉军的围困,起不到扼制汉军东进的目的,所以西陵一直以来做为千里长江第一塞的地位并没有过什么改变。
不过对于汉军来说,永安一直未能收服,却如同是梗刺在喉,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着实很是难受。
长期以来,季汉的用兵方向一直是向北,现在已然占据了七成的天下之土,但这个小小的永安却一直没有收服,仿佛成为季汉煌煌战绩上面沾染的一粒微尘,虽然是微不足道,但却让人看起来很不舒服。
而对于新任的益州刺史王濬,收服永安并不只是面子问题,而是关乎到伐吴大业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所以王濬到任益州之后,除了狠抓水军建设之外,第一考虑的要点就是如何来收服永安,打开东进的门户。
此次王濬担任益州刺史,并不是单纯地来做一个封疆大吏地方长官的,他是肩负着特殊的使命而来的。
汉军长期致力于步兵和骑兵的发展,对于水军这一块几乎是一片空白,如今北方平定,想要一统天下,就必须要征服吴国,而征服吴国有一个先决的条件,那就是必须要组建一支可以和吴国水军能相抗衡的季汉水军。
而王濬在这个时候,受命担任益州刺史、龙骧将军,正是出于刘胤的安排。傅佥是平南大都督,节制南线诸路人马,主持南线的大局,而王濬到达益州之后,自然将筹建水军,打造战船列为了头等的大事,至于益州的政务,王濬倒是不用操太多的心,让益州的别驾从事等人处理便是了。
益州的治所原来的成都,当时的蜀汉也仅仅只有一州之地,益州刺史大多由丞相或大司马大将军来担任,属于一种虚职,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季汉的势力已经扩大到了十几个州,益州刺史这一荣誉职称也变为实职。现在的益州州治在雒县,不过王濬却没有在雒县停留,而是前往了巴郡,将益州治所迁往了江州。
江州毗邻长江,水道畅通,是做为水军基地最为理想的地方,王濬到达江州之后,便立刻开始招募水军,打造船只,将季汉水军的大旗给竖了起来。
在江州这一带,在长江之中讨生活的渔民并不在少数,他们谙熟水性,王濬在这些渔民之中招募水兵,倒也是比较合适。这些渔民成为水兵之后,精通水性和驾船,已经初步具备了水军的素质,欠缺的只有水战的经验而已。
在孙秀被调往三韩之前,他便一直担任水军的总教头,负责指挥水军训练事务,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大汉水师是初具规模。
练兵千日,不如用兵一时,只有实战才是检验军队战力的唯一标准,王濬想要试试水军这把牛刀利不利,得找个地方开刀才行。
而永安,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自从当年吴军西进益州占领永安之后,永安失守已经是十二三个年头了,汉军夺回了其他被占领的区域,唯独永安,却一直牢牢地控制在吴军的手中。
不是说汉军不想收复永安,而事实上,恰恰相反的是,汉军对收复永安非常地迫切。永安是整个益州的东面门户,永安的失守,让益州东部是门户大开,这无疑是兵家大忌,姜维当初在收复江州之后,也一直图谋收复永安。
可惜的是,永安的险峻雄奇让汉军是止步于关前不得寸进,姜维虽然多次试图攻打永安,却因为永安城的防守严密无隙可乘而最终作罢。
永安的丢失,一直让蜀人是耿耿于怀,不过随着季汉的版图不断地扩大,汉军占据着襄阳淮北的大片领土,与吴国的边界接壤,永安由原来吴蜀之间的咽喉要冲的地位,也渐渐地变得无足轻重起来。
不过这个无足轻重是对吴国而言的,尤其是陆抗在中原兵败之后,吴国在荆州和淮河一线的防御中承受着很大的压力,而由于国力的衰落,吴国现在已经丧失了对季汉的的反击能力,永安做为进攻益州的桥头堡的作用,早已是大大地弱化了。
但反过来对汉军而言,永安却比较重要,他是出川的门户,汉军水军在江州日益壮大,迟早是要跳出樊笼的,而永安则是横在他们面前的一道关口,只有突破永安,汉军才可沿江而下,直捣建业。
所以王濬决定对永安用兵,以战带练,检验一下季汉水军这两年来的训练成果。在王濬的亲自指挥下,由数千艘战船组成的季汉水军从江州出发,沿长江东下,直指永安。
镇守永安的是吴将孙腾,孙腾也算是吴国的宗室成员,他的祖父孙漾是大帝孙权的族弟,早年就曾追随孙权,后来官至濡须督。孙腾继承了父辈的爵位,此次被任命为永安督,镇守永安,也算是得到了吴主孙皓的器重。
以前汉军进攻永安,孙腾完全是不屑一顾,因为汉军每次进攻永安,都是从陆路发起进攻,而以永安城的坚固和险要,汉军派出再多的人马,也是无济于事的,就算永安被汉军从陆路上包围,驻守永安的吴军也可以从水路得到补给,所以那怕是汉军对永安实施长期围困,都无法动摇永安的防守。
可这一次不同,汉军出动的是水军人马,如果再辅以陆路的兵马,便可以从水陆两路对永安城形成夹攻之势,这样形势便会变得严峻起来。
孙腾这边只有守城的军队,并没有水军船只,难以应对汉军的水军进攻,所以他一面下令坚守永安,一面派人紧急地向西陵都督岑安求援,请求他派出水军救援。
消息传到西陵,岑安大吃了一惊,汉人素来以步骑兵厉害,什么时候汉人竟然会拥有水军了,而且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上千条的战船,真的是好大的手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