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5章 强龙难压地头蛇?-《最后的三国》
两路吴军采用东西夹攻之势,对围攻广信的汉军发起了进攻,根据探得的情报,此次侵入交州的汉军共计三万余人,目前是兵分两路,一路进攻广信,另一路进攻桂林。
听到进攻广信的汉军只有一万五千人,陶潢略微的松了一口气,想来刘胤也是颇为托大,只有三万人还要兵分两路,如果刘胤集中三万骑兵攻打广信的话,无疑让陶潢有些难办,现在交趾这边出两万兵,南海那边出一万兵,再加上广信城中的三四千人马,吴军便可以取得压倒性的优势,而且吴军是两路夹攻,里应外合,汉军完全处在他们的包围之中,这样的仗,打起来不要太轻松哦。
“分兵乃兵家大忌,刘胤如此骄横傲慢,简直就是不把我们交州人放在眼里,如此也好,也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虽然是仓促出兵,但陶潢还是精心进行了准备,为了应对广信之战,陶潢几乎将交趾的人马抽调一空,而南海那边,也是倾巢而出,另外陶潢还从合浦,高凉各抽调出一部分的兵马来,北上围攻汉军。
集中优势兵力,不惜一切代价来扑灭这股进犯交州之敌,是陶潢奉行的策略,毕竟刘胤可是声名赫赫,无论如何陶潢也不敢轻敌,不过镇守交州多年,陶潢也养成了一种唯我独尊的习惯,别人想要这他这一亩三分地上撒野,陶潢自然是不肯答应的,就算是强如刘胤这样可以横扫天下的主,陶潢也要试试他的软硬,让他知道一下地头蛇的厉害。
吴军熟悉地理,他们可以选择最佳的捷径,推进的速度很快,陶潢从交趾郡出发,经过合浦郡时,汇合了合浦高凉的五千人马,兵力达到了二万五千人,声势更涨,一路向北推进,直指广信城。
而东路的徐旗则是猥琐的多,他手中只有一万兵马,自己觉着也不是刘胤的对手,起初只能是龟缩在番禺城中,等听到了陶潢已经到达合浦的消息之后,他这才将番禺的防务交给了广州督虞授,自已率军离开了番禺,向广信推进。
刘胤此时屯兵于广信城下,每日既不挑战,也不攻城,就这么干耗着。罗尚有些耐不住寂莫了,主动请战,想要去攻打广信城。
刘胤微微一笑,道:“急什么,广信城不过是探囊之物,本王欲取之,须臾可得。不过广信只是小菜一碟,想要吃大餐,那还得耐心一点才是。”
罗尚正待相问时,突然有兵士报来:“启禀雍王,吴国交州牧陶潢率二万五千人马从合浦郡北上,广州刺史徐旗率兵一万,从南海郡杀来,现在两军距离广信俱都只有百里路程。”
“百里路程?”刘胤哈哈一笑道:“看来陶潢和徐旗这是算好了的时间啊。可惜,三万五千人,少了点,等了十来天,陶潢也就只端上这么一点东西,想必这也就是交广二州压箱底的东西了,看来大餐是吃不着了,勉强吃一顿饱饭算了。”
罗尚问道:“吴军两路而来,不知雍王准备先打哪一路?”
“先打哪一路?”刘胤呵呵一笑,道,“就这么一点菜,还用轮着吃吗?罗尚,你带虎骑左营去灭了徐旗的广州兵,至于陶潢的交州兵,由本王来对付便是。”
罗尚不禁是一阵汗颜,他自己确实是想多了,别看吴军号称三万五千人,这么一点人马,还真是不够给虎骑军塞牙缝的,虎骑军的战力如何,罗尚可是比谁都清楚,野战之中,以一敌十都不是个事,刘胤让他率领虎骑左营去打徐旗的一万人,简直就是再轻松不过的任务了。
罗尚当即领命,下去准备了。
刘胤也下令虎骑中营和虎骑右营立刻集结,向南进发。
罗尚率领虎骑左营和徐旗的广州兵相遇,是在广信东面的端溪。
此刻的吴兵,正沿着西江西进,徐旗倒是为人很谨慎,他深知汉军骑兵的厉害,所以在行军之时保持一个方阵而不是纵队,在方阵的前面和两侧,都派出了长枪兵组成阵列,目的就是为了防范骑兵的冲击。
徐旗知道,对付骑兵最为有效的就是长枪阵,如果部队采用纵队的行军阵势,那么就很容易遭到汉军的冲击,骑兵的攻击速度极快,等吴兵发现他们来袭击的时候再想改变阵形的话,一切就晚了。
但采用这样的大方阵行军时确实是很别扭,从番禺到广信,太多是丘陵地带,道路有时宽阔,有时狭窄,宽阔时还好说,可以并排的通行,等到了狭隘之处,整个方阵都挤在了一起,相互冲撞,行军的速度自然是大打折扣。
但徐旗是固持已见,就算再难走,他也没有改成纵队的想法,因为他知道,骑兵的袭击很可能会来自于你毫无防备的那一刻,一旦轻易地改变阵形,遭到骑兵攻击的时候那就悔之晚矣。
就在吴兵推推搡搡摩肩接踵向前而行的时候,罗尚已经率领虎骑左营的五千精骑抵达了西江北岸一座低矮的丘陵山上,从这里打眼望去,可以清楚地看到吴军队伍。
罗尚初看之时,感到十分地诧异,吴军居然能排出这样的阵式来,不过很快他就想到了这样的方阵是吴人为了抵御骑兵而专门排出来的。
罗尚不禁是哑然失笑,也真难为了徐旗,居然会想出这么一个招而来,固然对付骑兵是长枪兵最佳,但那是对付传统意义上的骑兵,真要是来对付汉的弓骑兵,长枪兵则完全成了摆设。
此时虎骑左营已经进入到了战斗状态,罗尚看看吴军那可笑之至的阵容,脸上露出了轻蔑的笑容,既然徐旗如此排阵,那就让虎骑军来告诉他,怎么才是对付骑兵的正确方法。
不过很可能徐旗到死也不会明白,他排出的方阵根本就抵御不了汉军的袭击,至于有什么破解方法,下辈子再考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