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当徐哲在第三日时对他说,此处是江南的时候,叶枫晚的整个人都是有些茫然的。 怎么跳个崖,就从华山蹦到江南来了…? 然后他才慢了半拍的反应过来,哦,有问题的不是这崖,而是他又换了一个世界。 好吧,首先欧阳晚已经成了过去式,此处不是华山脚下。 其次—— 这个颜医,究竟是不是徐哲? 食指缓缓的扣着桌面,咚,咚,咚,咚的声响缓缓奏起,规律而又轻缓。 突然,这附有韵律的声音消失了。 叶枫晚蜷缩起手指,眼中的光芒若有所思,又昏暗不定。 他想,这个人就是徐哲。 但叶枫晚又实在是无法确定,这个徐哲,究竟是不是真的失忆。 至少相处十余日来,叶枫晚看不出此人的丝毫破绽。 在店小二送饭换水时,叶枫晚言简意赅的与店小二打听了番,得知此人的确名为徐哲,在江湖民间皆名声不斐,其人貌若天仙,为人和善,替平民百姓看病从不收取钱财,如同菩萨下凡,普度救世,自带圣光闪耀的那种…… 颜医十四岁入江湖,十五岁入住无争山庄,与无争山庄少主原随云结为知己,定居数年之久,求医者可自行奔赴太原无争寻求帮助,颜医每年也会定期出游,但不知为何,近两年来,颜医却是出游的时间居多,在无争山庄的时间剧减,并且面上戴了一个半边面具,遮住了他右侧的面容。 江湖众人猜测有二,其一是颜医因故伤了脸,这伤太过吓人,为了不惊到他人,颜医才以面具遮掩。 听到这个猜测时,原随云与徐哲齐齐的笑了。 但听到第二个猜测时,徒有随云巨巨笑的欢快,徐哲却是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了。 第二种猜测是:一定是颜医长得太好看啦!觊觎颜医大大的人太多啦!所以颜医大大才不得已的遮了面孔,以防被采花啊!! 随云巨巨对此表示喜闻乐见,似笑非笑,拖长了音,道:“——采花?” 已经成功晋升黑莲的徐哲,“呵呵”了巨巨一脸。 回归正题,在叶枫晚向店小二打听消息的时候,有一个人,是与颜医徐大夫一直绑定着,无论如何也分不开的。 这个人,自然就是无争山庄的少主,原随云了。 传言,无争山庄的少主是个长的好、才学棒、为人君子的大好人! 只可惜,是个目不能视的瞎子。 以及,这是极为少数的,颜医费心费力,也无法医治的病人之一。 除此之外,便是颜医的交友面极广了,就算不说这声名赫赫的无争山庄少庄主,近几年名声鹊起的盗帅楚留香、丐帮少主南宫灵、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这些在江湖中名声斐然的大人物们,与颜医徐哲也都是颇有交情。 顺提,薛衣人的弟弟薛笑人,是除去必死之人外,第二个让颜医束手无策的病人。 总之,叶枫晚打听多番,对于颜医此人,听到的都是好话。 颜好,心好,朋友多,医术高。 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善人。 徐哲是这样的人吗? 叶枫晚的面色渐渐变的有些古怪。 他与徐哲朝夕相处的日子,也不过是现代中的几个月,人之一生何其漫长,区区几个月的相处,又怎能认清一个人? 徐哲是一个怎样的人? ……叶枫晚说不清。 三十余日过后,叶枫晚的伤是彻底的好了。 之后,也如叶枫晚伤时所言,以“报恩”之名,这冷着脸的剑客,是彻底的缀在了徐哲身后。 在客栈养伤的这一个月中,叶枫晚几乎足不出户,听大夫的话,穿着斯斯文文的白色内衫,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做一个安静的病美人。 期间,叶枫晚也是想出去走走的,而这出门走走,当然就需要一身体面的衣服。 在屋中呆着,自然是穿着随意,但若要出去……便实在是不成体统。 叶枫晚问徐哲:“徐大夫,不知我的衣服呢?” 徐哲:“……”动作一僵。 二少察觉不对。 徐哲干咳了一声,道:“枫晚兄,你的……衣服…………在我房中,我这就拿来,请稍等片刻。” 叶枫晚听话的稍等了片刻。 然而片刻过后,他等到的不是他的大v领破军套,而是一堆…………碎裂的布条。 二少抬头看徐哲。 徐哲看天看地看桌椅,就是不看二少。 叶枫晚沉默了半响,缓缓道:“这衣服……如何碎的。” 徐哲诚恳道:“那日我想扒你衣服,但稍一动你,就见你眉目痛苦,不断痛吟,不得已之下,我只好将衣服全部划成布条…………若……若这衣服,枫晚兄当真喜爱,我下午就去铺中,让人比着再做一套。” 这并非叶枫晚关注的重点,问题是,他的套装就这么被生生的撕了?当他的耐久都是红的吗?! 叶枫晚注视着手中布条,眼神恍惚,沉默良久,幽幽道:“你就是……用手撕的?” 徐哲茫然道:“枫晚兄这是何意?……我、我还借助了小刀利器…………这有何不对吗?” 叶枫晚:“………” 二少将那堆闻者心酸的布条扔到了床头,摆摆手,示意徐大夫:心好累,让我一个人单独静静。 这不,一月过后,待伤终于好了,两人要上路了,但这叶枫晚的衣服嘛,还是没有着落。 徐哲细心,早就在七日前,便将数套与破军套极为相似的成品金衣,送到了叶枫晚的房中。 离开客栈的那日,徐哲早就收拾好了行装,悠悠的吃着早点,在楼下等着儿砸大驾。 他瞅着楼梯口,只觉得儿砸今日怎么这么这么慢。 然后,他的眼前便出现了一道截然不同的昳影。 这人的面容精致,马尾高挑,眼角缀着一枚褐色泪痣,完全是徐哲熟悉的那人,只是这衣服……却不是徐哲为其准备的任何一套。 只见此人身着的内衫雪白,外衫灿金,衣摆前银侧金后方黑,腰部以腰甲捆绑,缀有流苏,自衣领至袖口,纷纷锈满了或金或银的精致雕饰,富贵高档又夺人眼球到了极致。 有些人,天生就是能夺人目光的。 情不自禁的,客栈中的人们纷纷将目光放到了这人的身上。 金光灿灿,自天而降,风姿隽爽,翩翩若神,说的可不就是这一个人。 明明靠脸就能吃饭,却偏偏还要再加身衣裳。 虽然露的不如破军套辣么多…… 第(2/3)页